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 “追寻 ·2026 · 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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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 “追寻 ·2026 · 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网信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州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和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追寻·2026·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云退役发〔2026〕19号)精神,现就我州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和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神,深切体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英雄情怀,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以“追·2026 ·清明祭英烈”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纪念缅怀英烈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在追寻英烈足迹中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群众性致敬英烈纪念缅怀活动。各县。(市)要充分用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英烈事迹、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紧扣“追寻2026 ·清明祭英烈”主题,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引导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广泛开展“代亲祭扫”“认亲祭扫”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务实接地气的纪念缅怀活动,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烈故事。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在清明节前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拉网式巡查,确保环境整洁、设施完好、氛围庄严肃穆。

(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仪式教育、体验教育、榜样教育,高标准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团队日、重温入团入队誓词等活动。组织少先队员就近就便走进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展“献一束鲜花、读一封烈士家书、唱一首红色歌曲、宣一次入团入队誓词、写一篇学习感悟”的“五个一”活动,在沉浸式体验中厚植爱国情怀。开展“铭记·不朽的丰碑”英烈事迹宣讲,深化“红领巾讲解员”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当好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实践者。

(三)开展网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积极参与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共青团、少先队等融媒体矩阵开展的“清明祭英烈”主题直播和互动话题,进入中华英烈网、“云祭扫”(云南省网上祭英烈网址:http://61.159.249.50:8017)等平台进行线上献花、留言寄语、观看英烈事迹展播等活动来缅怀纪念革命先烈,让跨越时空的追思,汇聚成铭记历史、致敬英雄的磅礴力量,引领烈士祭扫新风尚,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接力奋进新征程。

(四)开展烈属关爱与帮扶活动。健全联系帮扶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做好烈属关爱慰问。落实好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走访慰问及时掌握烈属家庭情况,重点关注烈属生产生活、烈士子女成长教育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关爱准。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积极推广关爱烈属公募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过多元化、可持续的关爱帮扶,用心用情解决好烈属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温暖,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尊崇与关爱。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精心谋划纪念缅怀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巡查管护,规范烈士祭扫行为,完善讲解引导等服务,确保环境清静整洁、氛围庄严肃穆。网信部门要指导好新闻网站做好中华英烈网和中国退役军人、共青团、少先队等网上主阵地发布系列报道的转载,加强舆情监管,防范负面炒作。共青团和少工委要积极动员、组织青少年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将思想引领和实践养成一体贯通,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情怀。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铺张浪费,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发生。注意正确使用党、团、队标志,少先队员要规范佩戴红领巾。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扩大活动覆盖面和传播力、影响力。

联系人及电话: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黄思华 18808867575

州委网信办 杨晨昕  13378863470

团州委、州少工委 杨雪斌 16608881268

中共怒江州委网信办

共青团怒江州委

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怒江州少工委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