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祖明同志辞去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浏览量
全文218个字 阅读约需 分钟

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祖明同志辞去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6日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祖明同志提出的辞职申请,经泸水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祖明同志辞去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泸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泸水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