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同庆,食安先行!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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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

风险预警公告

泸食安公告〔2025〕8号

2025年国庆与中秋节叠加,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需求集中,结合泸水市食品消费特点与监管实际,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发布如下风险预警:

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食品与场景

(一)节令及热销食品:月饼等节令食品需警惕过期变质、过度包装问题,购买时应注意过度包装情况,且无违规包装材料。米面油、肉蛋奶等热销品要排查来源不明、检疫缺失情况。

(二)本地特色食品:漆油虽为我市传统食材,但含致敏物质,外来游客食用易引发嘴唇肿胀、皮疹等过敏反应,需特别谨慎。火腿等肉制品要关注加工存储过程中的卫生状况,避免掺杂掺假。

(三)重点消费场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商超等场所易出现“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旅游景区、餐饮集中区及农村集体聚餐存在食材管控不严、交叉污染等风险。网络订餐需防范“幽灵外卖”及凉菜、生食等高危品类的存储运输风险。

二、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防控要求

(一)严格原料管控:查验并留存食材供应商证照及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肉品、散装白酒,不得经营腐败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严禁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不使用亚硝酸盐,远离醇基燃料与食品混存隐患。

(二)规范加工操作:落实生熟用具分开、餐饮具消毒等制度,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避免超负荷经营导致的操作疏漏。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立即离岗。

(三)强化场所管理: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需提前向村社备案,不食用野生菌干制品、发芽土豆等高危食材,禁用家庭自酿酒与来源不明泡酒。线上线下经营者均需杜绝虚假宣传,电商平台要严格审核入网商户资质。

三、消费者安全饮食提示

(一)科学选购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及合规电商平台。购买食品时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拒绝“三无”产品与过期食品,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商品。

(二)安全加工食用:家庭用餐牢记“勤洗手、分生熟、烧熟煮透”原则,剩余食物冷藏后需彻底加热再食用。食用月饼需适量,糖尿病、高血脂等特殊人群即使是“无糖月饼”也要严格控制食量,且不替代正餐。

(三)理性应对风险: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留存消费凭证;食用漆油等特色食品前可先少量尝试,警惕过敏反应。不采不食野生蘑菇,拒食野味及来源不明食材。

四、加强行业属地管理、做好应急救治

各级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所管理行业及村组、农户。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发生食物中毒后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五、特别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泸水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