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泸水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蚊虫”消杀活动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市民:
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预防相关疾病传播,保障居民健康,泸水市卫生健康局将于2025年9月18日至22日开始在泸水市建成区域内开展“蚊虫”消杀工作。
一、消杀范围: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
(二)农贸市场、客运站;
(三)公厕、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和其它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孳生场所;
(四)公共区域、绿化带、道路、卫生死角;
(五)主要街道、路段、巷等下水道,污水沟、河道沿岸、小区院内、外公共区域路段及下水道;
(六)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外环境。
二、防制方法
(一)烟雾熏杀。使用热烟雾机对室外的绿化带、树林、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成蚊栖息和活动的场所进行烟雾熏杀。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快速杀灭成蚊。(药物名称为:2.5%残杀威·氯氰菊酯热雾剂)
(二)滞留喷洒。对伊蚊经常栖息的场所,如室外的草丛、灌木丛、建筑物阴影处等进行滞留喷洒。选用具有持效性的药剂,使药物在物体表面形成一层药膜,当伊蚊停落时接触药物而死亡,从而达到长期防制的效果。(药物名称为:15%残杀威·右旋苯醚氰菊酯乳油等)
(三)水体灭蚊幼。对下水道、排水沟及小型水体投放灭蚊幼(孑孓)药物,可长期阻断蚊虫孳生链。(药物名称:0.5%吡丙醚颗粒剂等)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社区、村居及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消杀工作,共同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清除积水、垃圾和杂物,共同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二)请各驻地单位、住户和过往行人注意,此次采用的药品均为国家允许使用,安全、高效、低毒的卫生类杀虫药物。在集中消杀期间,可能产生烟雾、药雾、异味等,请关闭门窗;在工作人员投药、喷洒现场时,请注意避让,避免暴露皮肤接触喷洒过的树木、花草等,如不慎接触请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和老年人尽量不要靠近喷药区域,出门时佩戴口罩。请各位家长看护好孩子,勿在公园、广场、绿化带、各个积水点、下水道口、排污管道等喷洒投药地点玩耍、接触水体,请远离喷洒区域。
(三)消杀期间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并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泸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