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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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省酒店电视终端换新服务“旅居云南”产业发展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2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4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5〕92号)》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补贴对象和时间

第一条 补贴对象云南省内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完成电视终端换新的酒店、宾馆、客栈、民宿(以下简称酒店)

第二条 补贴时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按照“先到先得、补完为止”原则〔按申报时间先后以通过“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登录方式附后)上传资料成功的时间为准〕资金使用完毕后本政策随即终止

第二章 补贴范围、条件和标准

第三条 补贴范围酒店购置的新电视终端包括电视机、机顶盒(需符合有线电视或IPTV技术标准)

第四条 补贴条件申请补贴的酒店(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达到电视操作复杂治理要求新购电视终端应符合国家标准数量不超过酒店客房总数

第五条 补贴标准

1.电视机新购4K及以上分辨率的超高清电视机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新购其他电视机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单台电视机的补贴上限为:

32英寸不超过160元

43英寸不超过260元

50英寸不超过350元

55英寸不超过400元

65英寸不超过550元

75英寸不超过800元

85英寸不超过1200元

98英寸及以上电视机不超过1800元

2.机顶盒新购4K超高清插入式微型机顶盒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新购其他机顶盒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购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单台机顶盒的补贴上限为50元

3.每家酒店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第三章 补贴规则和流程

第六条 申请材料

1.电视终端采购发票(含品牌、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名称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回执单或电子回单或电子支付凭证)、收货签字确认单(或物流货物签收单)复印件以及电视终端序列号(SN码)列表

2.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请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含承诺书)如提交申请时未完成电视终端安装申请单位须承诺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安装

上述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每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第七条 申请及审核程序

1.提交申请采购完成后申请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基础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出补贴申请

2.审核流程

①省广电局依据电子材料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

②初审通过后申报系统自动将酒店申请分发给相应州(市)、县(市、区)广电局

③县(市、区)广电局到申请单位实地核验情况属实的现场拍照留证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同时收取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州(市)广电局复审

④州(市)广电局复审后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审核通过的《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请表》和汇总形成的《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提交省广电局审核

上述各环节的审核结果将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单位联系人

3.社会公示省广电局于每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上月补贴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自然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省广电局于每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州(市)广电局州(市)广电局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单位对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账户

第八条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位的采购单价明显高于电视终端生产企业指导价格或市场销售均价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广电部门将驳回申请不予补贴

第九条 如申请单位未能在提交申请时完成电视终端安装县(市、区)广电局应在其承诺完成安装的时间点补充开展实地核查如情况属实县(市、区)广电局拍照留证上传申报系统作为补充台账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条 电视机终端生产企业、经销商和相关平台应在本政策生效后15个自然日内通过申报系统向省广电局提交以下信息:线上销售和在云南省内线下销售的电视机产品型号、规格参数、近6个月平均销售价格或指导价格作为省广电局初审参考上述材料应每月补充更新省广电局通过官网公示上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如与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其他政策同类的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此项补贴

第十二条 退货处理申请单位如发生退货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申请单位应在收到采购退款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与退货相对应的补贴资金退回至州(市)广电局账户州(市)广电局于收到退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退货相对应的补贴资金退回至省广电局账户

第十三条 省广电局、州(市)广电局对补贴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财政、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申请单位、电视终端生产销售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如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经查证属实省广电局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并通过媒体公开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办理补贴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中如出现政策性调整依据最新政策办理

附件:

云南省酒店电视终端购新补贴申报系统登录方式

申报系统地址:https://yunnantvservice.ynbit.com/hotel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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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址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得:

来源:云南省广播电视局